弹窗显示网络故障,点击查看后,却跳转到了广告页面;打开手机APP,就会遭遇弹窗广告,想关闭却找不到按钮;在某款APP上浏览过的商品,进入其他APP时竟反复收到同类商品的广告推送……近年来中国手机用户日益增多,但是随之出现的手机广告也给用户带来了困扰。
近日,家住佛山的苏小姐向南都湾财社记者投诉称,“一打开出行APP,就弹出金融推广的窗口广告,关闭按钮看不清,费半天劲才找到。”苏小姐还表示,她手机上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影响了日常的使用体验。而家住广州的武先生则抱怨,手机系统的通知中心也开始夹带通知广告。
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获悉,苏小姐的经历并非个案。今年5月30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了《2022年度互联网弹窗信息对消费者的影响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调查报告显示,近八成受访者经常遇到弹窗,且关闭难、容易误点、频繁出现、内容虚假低俗等。多数消费者认为问题弹窗带来不良影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其中54%反映会影响正常网页浏览或软件使用;53%反映误点会强制下载捆绑软件/应用程序;50%反映不良信息内容对未成年人成长造成危害;50%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50%反映误点容易中病毒。此外,还有66%反映消费安全权受到侵害。
手机系统、APP广告隐蔽性更强
工信部日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末,三大运营商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16.6亿户,比上年末净增1966万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也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我国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7%,手机仍是上网的最主要设备。
但是手机用户的增长,相应的问题也随之增长。南都湾财社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发现,有关手机广告的投诉层出不穷,其中涉及欺诈、虚假宣传等等。广东消委会发布报告也披露,多款APP弹窗以领取优惠、中奖等信息来诱导消费者点击,涉嫌对用户进行欺骗、误导。今年初,河北石家庄市网友邹先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有些手机软件开屏广告是“摇一摇”进入的,如果手机没拿稳,轻微摇晃一下,就会进入广告,建议相关部门督促改进。
此外,“手机系统比桌面系统更早普及了通知中心,但不同的是,我现在手机的通知中心已经被大量的推广信息占据,也就是系统带来的通知广告。”家住广州的武先生表示,手机系统推送的通知广告多种多样,其中不乏低俗、擦边球的内容。“我可以关掉APP的通知推送,但通知中心有应用商店推送App更新版本的通知、钱包转账等通知,不能一刀切全关掉吧。”
南都湾财社记者调查获悉,上述问题目前大部分都出在安卓机上。对于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手机广告,有不愿具名的APP平台运营人员向南都湾财社记者透露,与传统广告相比,手机系统、手机APP广告隐蔽性更强、精准度更高、主动性更强、转化率更优,对广告主吸引力很大。“目前大部分安卓手机开始在系统通知中心、负一层做信息流,信息流已成安卓手机标配,而广告也成了信息流的标配。”
某安卓手机负一层信息流的广告页面
手机厂商从手机广告中获取大量收益
除了APP企业,手机厂商也从手机广告中获得了大量的收益,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系统广告。有手机厂商内部人士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目前手机企业的广告合作主要有三种:APP预装,商店下载类广告,浏览器信息流广告,其中“盈利的大头是预装和下载广告。”据透露,不同品牌的手机所收取的授权费不同,每安装一款APP,厂商就可收取8角-5元不等的费用。以目前一款手机30-50款预装软件计算,对于第一梯队的手机厂商而言,只要每出一款新机,仅预装APP这一项的收入就可以获利上百万。
上述人士还强调,现在出于系统安全,用户便利考虑,日常使用的APP都来源于官方应用商店,应用分发业务处于“垄断状态”。处于“垄断地位”的下载方式,也让商店下载类广告成为“香饽饽”。南都湾财社集合了解到,手机APP广告通常按照点击率、转化率进行计费结算,如果按照曝光量收费,每千人收费5元-20元不等,而如果按照点击量收费,每次点击约1元等。
南都湾财社从“小米营销探索”(小米营销平台)披露的案例了解到,该公司现在“采用多种技术提升用户次留率”。比如,延迟DEEPLINK可以在用户完成下载打开APP时,直接跳转广告对应页面,“在24小时内,新增用户激活APP即可跳转至感兴趣的页面,提高留存率。”
小米营销平台对手机广告的描述
除了小米外,南都湾财社记者还注意到,目前如vivo、OPPO也都成立了相应的营销平台。按照“vivo广告营销平台”6月14日发布的《vivo营销联手优酷,探索预装+效果营销新模式!》,就有涉及手机终端如何通过“预装+效果广告”获取新用户的过程。
比如,vivo手机在终端预装优酷App后,“在使用新机的第一瞬间,便能看到手机桌面的优酷ICON”,其后vivo终端的软件商店动态ICON、CPD气泡等资源会“吸引用户在终端场景下一键点击,快速激活。此外,更有Toast弹窗和安装完成提醒功能加持,以不同的形式提醒用户激活,提升激活率。
vivo营销平台上的手机广告宣传案例
“针对不活跃的用户,vivo会联动Push效果广告为优酷提供定制化标签定向功能,实现对特定用户人群推送。同时,针对已安装优酷App的用户则通过RTA策略进一步实现精细化触达。RTA可以根据广告主需求选择特定人群展示广告,依据用户在端内的不同行为进行个性化投放。”种种套路下来,最终的目的是“激励用户付费会员转化。”
“手机企业卖广告,‘始作俑者’就是小米,是他们率先开创了这种在手机上压低售价提高性价比,然后通过系统广告来盈利的新模式。”有手机厂商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根据小米今年一季度财报显示,该季度小米互联网业务收入收入达到71亿元,同比增长8.2%,互联网商业服务收入实现45亿元,同比增长16.2%。小米在财报强调,其商业服务能力已经成为小米互联网业务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广告监管缺乏对手机厂商的约束
对于手机端的广告,2015年修订的《广告法》和2016年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发广告者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用户投诉较多的广告“关不掉”等问题,工信部在去年7月也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针对近年来各种新兴的广告模式,有关部门也在跟进。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 “摇一摇”“扭一扭”等新型跳转链接的广告模式也做出回应,称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监督。
“我国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弹窗广告进行严格规范。”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肖锦阳律师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工信部发布的《互联网网站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和《移动互联网应用(APP)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明确指出,适老版界面、单独的适老版APP中严禁出现广告内容及插件,也不能随机出现广告或临时性的广告弹窗。移动应用程序中无诱导下载、诱导付款等诱导式按键。
此外,肖锦阳律师还强调,如果广告本身涉嫌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那么消费者如因弹窗广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向广告方或提供渠道的平台追究责任。“因为这种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不过,有业内人士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目前对手机广告的监管主要还是集中在APP应用层面,缺乏对手机厂商的约束。“目前厂商在手机上放广告是出于盈利目的,如何在保证用户体验和获取收益维持平衡是当下手机厂商亟须解决的问题。”
目前,也有手机厂商注意到消费者的呼声,三星和魅族在2021年时宣布,将取消系统内置应用的广告展示。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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