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4日)记者获悉,最近,常州溧阳一名女子陈某在路上捡到一张银行卡,她觉得这不是自己偷的,把钱取出来也没事。于是便动起了贪念,猜中密码并将钱取出,没过几天,警察找上了门。
前不久,陈某在溧阳某公交站台捡到一张银行卡,卡的背面写着一个数字0,陈某猜测:银行卡密码可能为六个零,于是前往银行ATM机查看,果然猜对了密码。查询之后,陈某发现这张银行卡里有4万余元存款。
溧阳市民陈某说:有钱就取出来,没钱就把它扔掉,也没有想那么多,哪知道后面后果这么严重。 陈某觉得把钱取出来应该没事,大不了失主找来再归还就好了,抱着侥幸心理,她分两次将卡内的4万元取出放在家中。几天后,失主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丢失,经报警处理后发现自己卡里的钱被他人冒取。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思君说: 陈某属于拾到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检查机关经审查认为,陈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涉案金额4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因陈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溧阳市检察院最终依法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陈思君表示:不管是信用卡还是储蓄卡,在刑法里统称为信用卡,本案涉及到的其实就是一张储蓄卡,不管是什么样的银行卡,都不能捡拾使用,取了里面的钱就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