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女子骑摩托时遇沉降路段摔倒遭后车碾压身亡,被认定担主责引发争议。女子的丈夫表示,难以理解本身是受害者的妻子反被定为负主要责任。
35岁的陈瑶在回老家的路上遭遇意外。事故发生在2022年10月19日上午9时许。当时,陈瑶骑着摩托车行驶在304省道上,因路面沉降,陈瑶连人带车摔倒。紧接着,任某驾驶的小轿车从陈瑶身上碾过,造成陈瑶当场死亡。
事发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公安局委托巴中先锋机动车司法鉴定所对两辆机动车的车速进行了鉴定:摩托车在侧翻前的速度介于64.4-69.8公里/时,小轿车事发前瞬间速度约为66.96公里/时。通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警方认为,仅持有C1驾照的陈瑶(准驾车型不符)没有保持安全车速,承担主要责任;任某没有保持安全车速,承担次要责任;通江县力盛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力盛公司)未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承担次要责任。
上述责任划分引起了陈瑶家属的不满。陈瑶丈夫李先生向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复核,后者复核后维持了前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李先生称,304省道为双向四车道,且事发路段前后约3公里均没有限速标志,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两车均未超速。他认为,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有两点:道路沉降、任某操作不当(未保持安全车距、未及时刹车)。
4月11日,澎湃新闻就事发路段车辆限速、责任划分等问题采访通江县公安局,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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