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是不是合理,罗翔有自己的意见。罗翔教授认为,惩罚的根据应该以报应为主,功利为辅。只有当人实施犯罪,才能施以刑罚。无论能够实现多么美妙的社会效果,都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最基本的底线。不可否认罗翔和周世虹是法律方面专家,他们讲话考量的是法治精神。这个人犯罪,他亲属无罪,无罪推定不符合法治精神,法律上也没有这种无罪要罚的条文。
单纯法律讲,罗翔和周世虹说得没毛病,但为什么还是引起那么多人抨击,只能说考虑角度不同,法律专家是讲法律的,普通人只能从情感和感受去评价。要确定的是法律上并没有“连坐”的规定,但现实中部分职业,行业又对这个有所限制,也是基于特殊情况的理解。取不取消取决于相关部门。
但罗翔谈法律的解释本身没毛病,人人生而平等,人的基本权利都不受侵犯,满屏的抨击罗翔似乎过了,难怪他要退出微博。也有律师认为应该对政审制度细化和纠正,而不是放大。很多人混淆了法律的边界,把普通人想法代入,只有法律才是最公平的。
把罗翔挂上热搜搞一波流量,本身就是悲哀,别人没说错,为何要抨击呢?
对现实中的政审制度应该细化,不应该扩大这次是应该要做的,而不是抨击提出意见的法律界人士,至于如何改进,应该由相关部门收集审视为甚。普通人有普通人的理解,法律专家有法律专家理解,现实中有现实的规矩,都不矛盾,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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