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有一笔10亿元的美元债已于7月3日到期,但公司尚未能如期兑付。
世茂集团在公告中称,这笔美元债利率为4.75%的优先票据,本息总计10.2375亿美元已到期应付,集团因无法如期履行债务义务向相关方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同时集团将坚决维持项目施工及业务经营的稳定,以期创造有利条件解决和全体利益相关方共同关切的事项。
据了解,截至公告发布日期,世茂集团表示还未收到境外债权人任何加速还款通知,且在2018、2019年合作银团的大多数参贷行也给该公司出具了书面支持函,表示其原则上支持该公司继续探讨重组方案,并愿意与世茂集团合作,不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经营,并无意采取法律行动。
就尚未支付的其他境外债务的本金款项,世茂集团一直在与相关债权人持续讨论,以期达致友好的解决方案。倘集团无法就有关债务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相关债权人可能有权根据相关债务条款要求加速有关债务的还款,或对该集团采取执行措施。
“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接触,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尽最大努力公平对待债权人,保护与集团有利益关系的各方的利益。”世茂集团表示。
为更好地寻求相关债务整体解决方案,世茂集团已聘请钟港资本作为财务顾问和盛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与董事会及管理层共同评估集团的资本结构及流动资金状况,探讨缓解目前流动资金问题的可行方案,并尽快达成对所有利益相关者有利的最佳解决方案。
潇湘晨报记者曾羽璇 实习生周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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